关于加强春苗论坛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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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苗助学网论坛 已经运作了三年了,三年来在各位版主朋友的精心管理和登陆论坛朋友的支持下,正在健康有序的开展各项助学工作,大家通过这里可以了解我们志愿者的工作情况和贫困学生的反馈信息等,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了春苗助学活动的开展,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我们论坛还是不时的出现违反春苗论坛以下管理规定的文章,连续二次被市公安局网监提出批评意见,今天在我们论坛又再次出现违规帖,再次受到网监批评,要求我们加强对春苗论坛的管理,在此,要求各版版主加强对自己所在版面的管理,对自己管理的版面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坚决删除违规帖,对新的违规帖必须立即处理,不超过24小时。为了保证春苗论坛安全健康的运作,我们重申:请在发帖前认真检查是否符合春苗论坛管理的有关规定,转帖请注明出处,严禁转发小道消息,对严重违规发帖的删除IP,是春苗志愿者的开除出志愿者,版主没有尽到责任的,取消担任版主。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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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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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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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苗助学网
200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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