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苗联合五部门开展“关爱特殊未成年人”活动的通知 (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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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关爱特殊未成年人”活动的     知 

各区县团委、司法局、禁毒委员会、预青工作领导小组、未保委、春苗公益助学志愿者小组:

我市集中开展“关爱特殊未成年人”活动七年来,得到了各地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团市委、市司法局、市禁毒委、市未保委、市预青领导小组、市春苗公益助学中心决定,今年6月继续在全市集中开展“关爱特殊未成年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活动主题: 关爱未来 共创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08年6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特殊关爱活动 

在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广泛组织动员,重点对四类特殊青少年群体实施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交心谈心等关爱活动,让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激励他们自强奋进,立志成才。 

一是关爱灾区青少年活动。本次汶川“5.12”特大地震给我省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无数的青少年在此次地震灾害中失去了父母、家园。我市虽然离震中较远,人员伤亡较小,但10个区县仍有136个乡镇、88108人受灾,财产损失较为严重。同时,我市还有一些家在地震重灾区的青年学生,还接纳了一部分投亲靠友的灾区青少年入学就读。为帮助这些青少年消除恐惧,走出心理阴影,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整合资源,实施12355灾区青少年学生心理关怀驿站项目,灾区青少年学生心理康复夏(冬)令营项目,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援建项目,切实帮助灾区青年就业创业等等,营造灾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是关爱留守学生活动。举办留守学生写给家长的一封信征文比赛、留守学生公益助学义演;开展爱心志愿者与留守学生“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走近留守学生活动,城乡学生“手拉手”活动;组织开展为农村留守学生送电影活动。

  三是关爱闲散青少年活动。以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为抓手,服务闲散青少年就业创业。搭建闲散青少年就业创业平台,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开设就业、创业心理讲座,举办专场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及时为闲散青少年提供就业信息和创业扶持。

是关爱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及未成年吸毒人员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司法部门、春苗公益助学志愿者小组要以社区志愿服务、“爱心妈妈”等活动为载体,广泛组织动员志愿者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吸毒人员开展“一对一”、“多助一”结对帮扶,构建以社区依托,以志愿者为核心,全社会参与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吸毒人员关爱监护网络。

(二)集中开展消除歧视,关爱艾滋病患者的活动<o:p></o:p>

要针对艾滋病患者、“艾滋孤儿”、“艾滋老人”等弱势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送关爱活动。

1、组织医务人员为艾滋病患者、“艾滋孤儿”、“艾滋老人”提供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咨询和辅导服务。

2、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专题辩论、主题征文、网络签名等活动,引导青少年消除歧视,关爱艾滋病患者,共同营造和谐社会。

3、开展“青春红丝带”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以“一助一”或“多助一”的形式,为艾滋病患者、“艾滋孤儿”、“艾滋老人”提供帮扶。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团委、司法局、禁毒办、未保委、预青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本地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特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3、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各区县要立足本地实际,重点抓好一至两项专项活动宣传报道。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各级青少年维权岗、禁毒委成员单位、未保委成员单位、预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发挥系统优势,形成合力,共同为青少年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各区县的工作总结请于7月10日前报送团市委权益部;联系人:李顺平;联系电话:8200070;传真:8226732。

共青团宜宾市委              宜宾市司法局

宜宾市禁毒委员会          宜宾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

宜宾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代)  宜宾市春苗公益助学中心 

 

         2008年6月10日


春苗Q吧 (497478708) 于 2008-06-16 09:30:42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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